1月20日,記者從市交警支隊獲悉,1月1日至1月20日,中山交警查處涉酒駕336宗,涉醉駕233宗,共569宗。
1月15日凌晨12時20分許,沙溪交警在省道S268線溪角花壇路段對一輛中山號牌小轎車進行酒精呼氣檢查。經(jīng)查,該司機陳某(男,廣州人)酒精呼氣濃度為113mg/100ml,已超出醉酒駕駛標準。

據(jù)陳某回答,1月14日上午11時許,其與客戶吃飯,期間喝了兩杯白酒。14日晚上23時30分許,本在家里休息的陳某突然接到在酒吧喝酒朋友的電話希望陳某駕車將他們送回家。陳某想著自己中午喝的酒到現(xiàn)在都已經(jīng)過去10多個小時了,休息了那么長時間應(yīng)該沒事了吧。于是便駕車從沙朗某小區(qū)到石岐某酒吧接幾名朋友回大涌鎮(zhèn),當車輛行駛至沙溪鎮(zhèn)溪角花壇路段時便被民警截查,結(jié)果是:中午喝的酒到了次日凌晨被查還是醉駕。
前段時間,中山交警進行了交通違法小調(diào)查。調(diào)查結(jié)果顯示,99.5%的司機清楚了解交規(guī),卻有82.4%的司機“明知故犯”。為何酒駕屢禁不絕?65.8%是因為司機存在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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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記者 夏亮紅 通訊員 劉洪希
◆圖/中山交警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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